按照《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现场资格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经研究决定,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4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二、取消招聘岗位
本次人才招聘笔试有2个岗位,因无考生参加笔试,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岗位代码为:2023-19、2023-23。
三、拟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公告要求,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如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环节。未达到3:1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不设开考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拟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工作公开招聘拟进入面试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附件1)。
四、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2月19日9:00-12:00。
地点: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绥芬河市海融路与富华街交叉口海融书香苑1号楼)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只提供复印件视为无效),原件按下列顺序排序,复印件按相同顺序装钉:
1.春风人才网报名系统中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相关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加盖院系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或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6.港澳地区和国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
7.符合招聘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审查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职称证、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教部学历证书电子
六、其他事宜
(一)拟进入面试考生必须本人在2024年2月19日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未按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考生将在2024年2月20日8:30-11:00通过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考生如有特殊情况放弃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的,出具本人签字的《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承诺书》(附件3),说明自愿放弃面试原因,否则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将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五)面试工作预计于2024年3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
(六)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227
政策咨询电话:0453—3945032 18645261808
监督举报电话:0453—3997760
附件1: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工作公开招聘拟进入面试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承诺书
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